根据《2021年海丰县农村金融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专项资金分配实施方案》,海丰农商银行受理了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12月21日期间产生利息的中小微企业及“三农”融资客户合计421户的专项资金补贴申请,并经海丰县财政局、海丰县金融工作局审核,共支出资金40.5万元,其中“三农”融资利息补贴为30万元,担保费补贴10.5万元。(公示名单见附表)
特作公示,如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于公示之日起7天内,向海丰农商银行(地址:海丰县城广汕公路北侧127号;电话:6681146)反映。
附件:2021年海丰县农村金融改革示范区试点工作专项资金补贴名单
广东海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2022年1月13日